6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审计署考察。
在考察的座谈会上指出,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是宪法确立的,要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促进廉洁政府、俭朴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用“火眼金睛”看好国家钱财,确保公共资金节约、合理、有效使用。
强调管钱、管权、管事,根本上还是靠体制机制,把权利涂上防腐剂。要以审计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建立不敢贪不能贪的机制。审计结果要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向人民负责,公开的内容不仅要有“总账”,还有“明细账”,让老百姓看得懂、好监督。要通过审计工作完善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财务和会计制度,推动建立法治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