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01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湖南工程学院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精神,受学校组织部委托,我处于2020年9月22日开始对下列九位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现将审计对象公示如下,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拨打电话58683565、58683569或发邮件(hgsjc@hnie.edu.cn)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对象 |
现任工作部门 |
任职职务 |
任职期间 |
黄中华 |
科技处(校地深度融合发展办公室) |
处长(主任) |
2016年10月—2020年6月 |
张玉东 |
资产管理处 |
处长 |
2015年4月—2020年6月 |
曾宪桃 |
后勤基建处 |
处长 |
2011年1月—2020年6月 |
成平 |
保卫处(武装部) |
处长 |
2015年4月—2020年6月 |
廖毅 |
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主任 |
2015年4月—2020年6月 |
夏学文 |
图书馆 |
馆长 |
2015年4月—2020年6月 |
张细政 |
团委 |
书记 |
2015年4月—2020年6月 |
邓奕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 |
院长(主任) |
2015年4月—2020年6月 |
苏哲民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 |
书记 |
2015年4月—2020年6月 |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
特此公示。
审 计 处
2020年9月24日